依据《英国上市公司365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津科大发[2024]8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英国上市公司365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规范、透明的推荐流程。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推荐,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学院推免工作由学院纪委(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专业系主任
秘书:教学秘书、辅导员
三、遴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或作弊处分情况,未出现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四)身体健康状况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五)推免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且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
(六)参加过往届推免生遴选的不得推免研究生。
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基本条件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四、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学院依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分配数额,兼顾学院教育教学事业发展,综合考虑各专业建设水平、特色人才培养模式、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预计毕业生人数等因素,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统筹分配推免生名额。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按照相关文件通知执行。
五、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素质与发展加分两部分组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素质与发展加分。学业成绩由推免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素质与发展最多加10分。
(一)学业成绩
1.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2.补考成绩、重修成绩、个性化选修课程成绩不纳入推免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K)
推免平均学分绩点= ——————————————
∑修读课程学分
式中,K为课程系数(未作特别说明的课程,K=1)。
3.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折算百分制成绩对照表如下:
绩点 |
百分制成绩 |
5 |
100 |
4.0-4.9 |
90-99 |
3.0-3.9 |
80-89 |
2.0-2.9 |
70-79 |
1.0-1.9 |
60-69 |
0 |
60以下 |
(二)素质与发展加分
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五个方面纳入推免生加分项。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最高分。相关材料认定时间截止至推免工作当年8月31日(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1.参军入伍
我校本科生参军入伍服役期满的加2分。
2.志愿服务
本科阶段获得经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推荐(评选)的,由国家党政部门、群团组织颁发的,省部级“优秀志愿者”或“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获奖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加1分;国家级“优秀志愿者”或“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获奖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加2分。
本科阶段获得经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推荐(评选)的,由国家党政部门、群团组织颁发的,省部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第一等级奖项,获奖项目负责人加1分;国家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第一等级奖项,获奖项目负责人加2分。
3.国际组织实习
本科阶段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所包含的国际组织线下实习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学生加1分。学生实习前须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批通过且实习证明由国际交流处审核通过才可加分。
4.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指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第一发明人授权的发明专利,且仅限于以英国上市公司365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上(含北大核心、南大核心、SCI、SSCI索引)发表科研论文加3-5分,最终加分分值由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决定;在普通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加0.5分(限中国知网、维普期刊全文库、万方数据库、语言数字报刊网官方数据平台收录);授权发明专利加0.5分。
5.竞赛获奖
学生作为第一负责人代表英国上市公司365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全国决赛第一等级奖加5分,第二等级奖加3分,第三等级奖加2分,以上加分须经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小组审核认定。仅A级竞赛可加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专家工作组当年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为准。“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参照其他A级竞赛国赛加分。
竞赛加分标准如下:
竞赛名称 |
获奖等级 |
国家级 |
省部级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第一等级 |
5分 |
1分 |
第二等级 |
3分 |
0.6分 |
|
第三等级 |
2分 |
0.3分 |
|
其他A级竞赛 |
第一等级 |
1.5分 |
0.5分 |
第二等级 |
1分 |
—— |
|
第三等级 |
0.8分 |
—— |
|
注:获奖证书排名第1的成员获得相应等级的全部分值,排名第2、3的成员按等级分值分别乘以系数0.2、0.1;同一项目所有成员的获奖证书皆排名第1,则平分相应等级的分值。 |
|||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加分。
特殊学术专长认定依据《英国上市公司365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津科大发[2024]81号)第五章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执行。
六、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英国上市公司365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小组根据成员工作职责进行分工,审核申报者的资格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小组召开会议,依据综合成绩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将拟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复核。
(四)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分别由教务处、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组织评审和选拔。其有关材料和推荐信一并进行公示。
(五)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及材料上交教务处,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日。
七、附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签订诚信承诺协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荐资格:
(一)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二)受违法违纪处理中的;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
(四)自行联系出国的;
(五)自行就业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取消推荐资格的。
大三下学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当年不具备推免资格。
本办法从2023级学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